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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

发布时间 · 2020-04-09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若变更《备案登记表》内容,申请人应持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说明变更前后内容)及原《备案登记表》原件。若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司公章);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办理微信181824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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