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6 热度:
★企业成立后,未及时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成立后,未及时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
“企业拒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规定按偷税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企业成立后,未及时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规定: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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